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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许可证代办公司浅析食品原料判定依据

信息来源:www.ynscxk.com |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20日

  作为云南食品生产许可证代办公司,经常接到广大客户咨询某物质是否有可食用的依据,那么,如何判定它能不能食用?是否可以用作食品原料呢?为了解决大家的疑惑,下面,云南食品生产许可证代办公司就跟大家介绍一下食品原料判定依据以供参考。


云南食品生产许可证代办公司


  食品生产许可证代办公司浅析食品原料判定依据


  1、普通食品原料:目前判断一种物质是否是食品原料我们可以查找已有食品标准、国家监管部门发布的函、公告以及已有通用限量标准的分类目录中提到的物质;也可以查找该物质是否有传统食用习惯,传统食用习惯也可以作为普通食品原料的判定依据,传统食用习惯是指在省辖区域内有30年以上作为定型或非定型包装食品生产经营的历史,且未载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2、新食品原料:新食品原料是指在我国无传统食用习惯的以下产品:(一)动物、植物和微生物;(二)从动物、植物和微生物中分离的成分;(三)原有结构发生改变的食品成分;(四)其他新研制的食品原料。


  3、药食同源、保健食品原料:由《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号)做出规定,该文件包含三个附录,分别是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质名单、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


  其中药食同源中的物质可以用做普通食品原料,保健食品原料只能用于保健食品不能用于普通食品。


  4、食品菌种:其中可用于普通食品和婴幼儿食品的菌种由卫计委公告发布,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真菌菌种名单由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


  5、其他:食品添加剂,由GB 2760以及相关的卫计委增补公告作出规定,主要包括食品添加剂的功能类别、使用范围、使用量等;营养强化剂,由GB 14880以及相关的卫计委增补公告作出规定,主要包括食品营养强化剂的使用范围、使用量等。


  以上就是云南食品生产许可证代办公司就食品原料判定依据跟大家做的简单分享,由于时间和篇幅有限,大家如果想要了解更多相关资讯,欢迎访问昆明尊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或直接致电我司,公司全体员工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