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新闻图片

咨询热线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871-68319945

手机:18987060585

网址:www.ynscxk.com

邮件:124000840@qq.com

地址:昆明市高新区文翠园3栋3单元101室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公司新闻
公司新闻

关于分装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识,你知道多少?

信息来源:www.ynscxk.com |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18日

 很多食品是允许分装的,譬如大米、杂粮等等。这么一来,就有一个问题,如何来标分装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是按食品原本的生产日期还是分装日期?下面,云南食品生产许可证代办公司就来解答一下大家的疑惑。


云南食品生产许可证代办公司


  关于分装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识,你知道多少?


  很多分装产品标签上标注的保质期,都是自分装日期开始计算的日期。这也是笔者一直没有彻底搞明白的问题,譬如产品C,如果产品标准规定保质期一年,分装企业分装后仍然标注保质期一年,那岂不是人为的延长了产品的保质期?


  我们现在以产品P举例说明:B公司从A公司采购了产品P(产品P的生产日期为2018年3月1日,保质期至2019年3月1日),B公司分装日期为2019年2月1日,B公司产品标签上应该标注为“保质期至2020年2月1日”呢,还是标注为“保质期至2019年3月1日”?


  《卫生部关于食品分装加工及分装食品监督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卫监督发〔2004〕310号)》第二条规定:“单纯性分装或添加少量其他成分后分装的定型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按分装日期标注;产品保质日期应按被分装食品的原保质日期标注,若添加成分的保质日期比被分装食品的保质日期短,则产品保质日期按添加成分的原保质日期标注。”


  如果按照这一条规定,则P产品标签上应标为“保质期至2019年3月1日”,而不是“保质期至2020年2月1日”。如果按照这个文件执行,则很多分装企业的产品标签都不合格。


  以上就是云南食品生产许可证代办公司跟大家做的相关分享,希望本篇文章对解决大家的疑惑有所帮助。大家如果有其他关于云南食品生产许可证代办或食品安全的相关疑问,欢迎访问 昆明尊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官网。